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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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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3-4 14:52: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倡议书

全市实体店经营者:

为进一步深化 “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活动,引深我市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展示我市经营者良好的社会形象,优化消费维权环境,让消费者购物无忧,最大程度创优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现向全市线下实体店的经营者(以下称:经营者)发起如下倡议:

一、树立诚信守法经营意识。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食品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积极主动处理好同消费者的消费纠纷,落实好消费维权主体责任。

二、树立“消费者满意至上”的服务理念。承诺无理由退货行为,属于经营者自愿承诺,承诺即受约束。经营者应根据实际经营条件和经营商品属性,确定本店承诺无理由退货的具体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退货条件,主动作出不少于七日的无理由退货承诺。

三、积极主动亮诺、践诺。经营者应将无理由退货承诺的具体内容、适用无理由退货的商品品种、范围、退货时限、流程和相关说明,在营业场所醒目位置明示。在经营活动中,自觉履行所作承诺。对于市场出现变化不能践诺的内容,应及时妥善处理,进行调整并按原公示渠道声明变化内容。

四、严格自律,规范经营。严把经营商品质量关,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自查自检、不合格商品退市、召回、销毁等管控措施,不经营假冒伪劣和“三无”商品。

五、恪守商业道德。诚实待客、文明经营、货真价实,计量标准,公平竞争,不利用虚假广告欺骗消费者,不诋毁、贬低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或产品声誉。

六、有意加入线下实体店“无理由退货”承诺活动的经营者,可向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或辖区市市场监管所申报(联系电话:8801522)。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为全面引深我市文明城市创建,推动我市商品质量、服务质量、售后服务的整体提升,营造良好放心的消费环境而共同努力!



永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永济市消费者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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