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误声明:昨天所发拙作“明月前身”一印中,“前”字的篆法存在问题,被我在篆刻方面的老师发现并指正,本人虚心接受老师指正,在此表示深深的感谢,并向所有订阅者致歉。当晚,重刻一印,以示正误。
好吧,既然错了,也发现了,就索性把这个错误拿出来与大家分享,分析清楚错误的原因,以后就不会再错。
首先,说说“前”字的造字由来。
“前”字的在金文中的写法是“歬”,上面一个“止”,“趾”的本字,表示脚,下面一个“舟”,意思是,脚站在船上,表示船在前进。甲骨文的写法,是在金文基本写法上多了表示道路意思的“彳”、“亍”。
我刻错的“前”是把上面的“止”误为“之”了,的确,“止”和“之”在甲骨文和金文中,非常相近,先看“止”,“止”是一只脚的象形,这一点基本上没有问题,尤其是一些金文的写法,一看就像一个脚印:
再来看看“之”的演变:
关于“之”的起源,有些争议,一种说法认为“之”下面的一横,表示出发地,上面是“止”,表示从某地出发,去另外的地方,比如我们都熟悉的唐诗《送孟浩然之广陵》中的“之”就是“到……去”的意思;另一种说法,源自《说文解字》,《说文解字》解释“之”字如下:“之,出也。象艸過屮,枝莖益大,有所之。一者,地也。”也就是说,把“之”字下面的一横解释为大地,上面的“屮”,是小草一类的植物,整个字表示“小草长出地面并越长越大,向外伸展而出”,因而引申出“出”的意思。
我当时之所以会犯这个错,就是错误地认为,“之”有“出发、去”的意思,“之” +“舟”就表示乘船前去,因而把“止”弄成“之”了,设计印稿的时候,只凭脑子里的一点印象,而没有详实地查字典。通过这次的错误,再次告诫自己,往后刻印,在篆法上一定要查字典,弄清每个字的来源,做到有源有据,不可生造篆法,把下笔动刀之前的案头工作做扎实。
最后,将重新刻的印章发上来,企望大方之家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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