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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运城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设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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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2 10:13:5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设立依据是什么?


 楼主| 发表于 2020-6-12 10: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运城城市建设填堵水域、废除围堤审核设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三十四条 大中城市,重要的铁路、公路干线,大型骨干企业,应当列为防洪重点,确保安全。

受洪水威胁的城市、经济开发区、工矿区和国家重要的农业生产基地等,应当重点保护,建设必要的防洪工程设施。

城市建设不得擅自填堵原有河道沟叉、贮水湖塘洼淀和废除原有防洪围堤。确需填堵或者废除的,应当经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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