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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运城《律师注销许可》申请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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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17 18:10:0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律师注销许可》申请条件是什么?
发表于 2020-6-17 18:38:32 | 显示全部楼层
运城《律师注销许可》申请条件如下:
1、第六条 申请律师执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三、在律师事务所实习满一年;
四、品行良好。

实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前取得的律师资格证书,在申请律师执业时,与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享受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有关报名条件、考试合格优惠措施,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的,其申请律师执业的地域限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申请律师执业的人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律师协会组织的实习活动,并经律师协会考核合格。

第七条: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中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

二、经所在单位同意。

第八条:申请特许律师执业,应当符合《律师法》和国务院有关条例规定的条件。

第十二条:申请兼职律师执业,除按照本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外,还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在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从事法学教育、研究工作的经历及证明材料;

二、所在单位同意申请人兼职律师执业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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