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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运城市社区和谐文明行为规范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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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2 11:07: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市社区和谐文明行为规范具体内容是什么?

《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四条条文: 公民应当维护社区和谐,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不占用公用设施,不在公共区域堆放杂物、私搭乱建;

(二)不占用公共绿地种植瓜果蔬菜;

(三)不在阳台外、窗外、屋顶、平台等空间悬挂、堆放有碍市容或者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物品;

(四)饲养犬只应当遵守《运城市养犬管理规定》,饲养其他宠物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卫生措施,避免影响他人正常生活;

(五)在指定位置有序停放自行车、电动车和其他车辆

(六)在指定位置为电动车充电,不私拉电线;

(七)开展广场舞、露天表演等健身娱乐活动,应当合理选择场地,控制时间和音量,避免干扰他人;

(八)进行房屋装修,应当控制噪声、粉尘,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影响小区环境和他人生活;

(九)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家庭室内活动噪声,避免干扰他人正常生活;

(十)其他维护社区和谐的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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