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咨询] 问:永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有什么办法?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10-28 12:10: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问:永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分摊有什么办法?

永济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支取范围和使用程序(试行)为您解答: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费用,由相关产权人按照各自拥有物业建筑面积的比例分摊。

应分摊业主尚未交纳专项维修资金的,应立即补交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或分摊其相应的维修费用。

拒不缴纳的业主,在办理所涉及房屋产权登记、过户、继承等手续时,应先补缴专项维修资金及其滞纳金,滞纳金交纳标准可由开发建设单位或业主大会在《临时管理规约》或《管理规约》中约定。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4-9-20 16:38 , Processed in 0.063000 second(s), 24 queries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