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山西省委、运城市委要求以及巡察工作有关规定,运城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其他市管干部、二级机构主要负责人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 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按规定由被巡察党组织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与巡察组电话联系时间一般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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