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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不还房贷怎么办理房产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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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28 14:57:2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现在很多年轻的新婚者一言不合就要闹离婚,而结婚一般都是买了房的,并且一般都是贷款买房的,那么这个时候房子应该怎么办呢,房子的房贷应该是谁还呢,深圳离婚律师通过你的问题带来了以下的法律知识,希望对你有帮助。
  很多时候婚姻和房产总是被绑在一起,这其实无可厚非,房子是大多数家庭最贵重的物品。感情好的时候往往把房子作为给对方的承诺,感情变了的时候围绕房子产生的纠纷也最多。
  新婚姻法的重点:
  1、婚前买房属个人,婚前买房婚后**也可以只办理至个人名下,办理产权证的时候提供结婚证和购房合同就可以证明是婚前购买的,房产证只能办理至个人名下;
  2、婚前贷款买房属个人,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需要就婚后共同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3、婚前公积金贷款买房,婚后使用个人公积金还贷款,就算对方没有为你还贷,一旦感情破裂,房子属于婚前付首付一方,但是婚后你个人的公积金也是属于夫妻间共同财产的,需要就婚后还贷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4、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且只写自己子女的名字就属于个人房产;
  5、婚后单方父母赠与的房屋写了自己子女及子女配偶的名字,还是属于婚后共同财产。
  婚姻期间购买的房屋属于夫妻间共同房产,办理产权证的时候还是要办理至两个人的名下,等到出证之后结清贷款并解除抵押后凭经公证的离婚协议就可以办理离婚分割登记。
  如果是购买的期房还没有办理产权证就离婚了,那么必须办理以下两个手续:
  第一、婚后买房先办理至夫妻双方名下(婚后买房**之后再离婚的略过这一手续)
  第二、结清银行贷款并解除抵押(一次性付款或已结清相应银行贷款的略过这一手续)
  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婚姻法司法解释(二)》中的第二十一条:“离婚时双方对尚未取得所有权或者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宜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判决由当事人使用。当事人就前款规定的房屋取得完全所有权后,有争议的可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之规定,离婚时对按揭房屋的权属有争议但能协商好的,可按双方的合意处理房屋权属;若协商不成的,法院可判决按揭房屋归一方使用,待房屋产权证发放下来后,再作处理。
  刚贷款买了房子是期房还没拿到手现在要离婚。可以有离异双方自行协议住房归一方所有,没有还清的贷款归得到住房一方个人债务,得到住房一方给予另一方适当的,双方接受的补偿。
  然后双方一起把该住房分割细则写入离异协议,双方签字按手印,最好做一下公证,注意保管。等以后住房贷款还清之后,双方依照离异协议的约定,一起到房管部门办理住房析产过户给一方,重办这一方名义房产证,就可以。如果一方违约,另一方可以凭离异协议上法院起诉维权。
  离婚之后不还房贷是办不了房产证的,如果离婚可以协商看房子归谁,就补另一方的差价,进行过户手续,房子就归那个人还房贷,不还房贷是办不了房产证的,只有等房产证下来之后才能够分房子,以上就是对你提出的问题的回答,你可以咨询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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