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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湖区工商分局“约谈”13家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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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3-15 18:41: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出售过期商品”、“促销暗藏玄机”、“广告夸大宣传”、“售后服务不到位”、“存在霸王条款”……针对以上各类侵害消费者权益等问题,为加强对大型商场超市的监管,切实维护好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月11日,运城市工商局盐湖区工商分局对辖区内的13家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进行行政约谈,并邀请新闻媒体全程监督约谈情况。
此次约谈,盐湖区工商分局将企业经营者和新闻媒体“请进来”,通过约谈沟通、学习政策法规、分析讲评等方式,变事后监管查处为事前提醒规范,防范监管风险、经营风险、消费风险、区域风险,从而在提高市场监管效能的同时,有效引导帮助经营者强化自律。


约谈会上,该分局分管领导组织13家商场超市的负责人学习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广告法》、《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同时,特别对新《消法》在赋予消费者新权益,强化经营者义务,加重经营者法律责任方面进行了重点讲解。约谈会对消费者投诉举报相对集中的商品质量、虚假宣传、售后服务和霸王条款等问题进行了通报。13家参会企业就本单位在维护消费者权益方面的一些好的做法、典型经验进行交流,对存在的问题拿出解决办法。



随后该分局分管领导结合存在问题向企业负责人提出行政指导意见,让商家今后提高自律意识,尤其是中高层管理人员,严格把好标签、过期商品、虚假宣传、霸王条款及消费投诉等问题关口,把问题消灭在初使状态。建议商家建立先行赔付制度,可以避免矛盾激化。各商场、超市从即日起自查自纠,自我整改、相互对照,规范经营行为。对行政约谈后仍不整改,导致消费者投诉不断发生的企业,将采取行政处罚措施,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网进行公示,并在媒体上进行公开曝光。

13家大型商场、超市负责人当场签订了《维护消费者权益承诺书》,大家在会上争先发言,纷纷表示要对存在的问题积极整改,不断提高质量和服务意识,建立健全并落实各项自律制度,切实做到杜绝假冒伪劣商品,确保消费者安全健康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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