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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上真有这种美事吗,开店指导都是套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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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3-17 13:19: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广州某传播公司技术部门负责人告诉记者,开店“老师”所发的网店交易成功截图,能够通过修图软件制作而成,实际上没有多大参考价值。深圳市消费纠纷评审专家、北京市东元(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永也表示,如商家通过虚假图片误导消费者,则涉嫌以无货源销售培训为名,行诈骗或传销之实。

杭州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秘书长陈兆波提醒,市面上不少“无货源开店”广告是以诈骗为目的;公众在遇到“躺着就可以赚钱”之类的宣传标语时,一定要多个心眼,谨防上当。

“开店指导”?都是套路!

记者发现,在网络平台上发帖称因“无货源开店指导”上当受骗的不在少数,仅在“黑猫投诉”上就有超过1000条相关投诉。记者联系上不少投诉维权者,发现“开店指导”有多个套路。

——开店前:虚假宣传、诱导消费。

——开店中:上游货源接单不发货。

——开店后:被平台处罚下架商品。

据了解,根据淘宝网的运营规则,对部分卖家以不正当方式批量复制他人店铺内的商品、通过购买他人店铺内商品完成自己店铺内交易的行为,淘宝网会实施下架全店商品、限制发布商品7天等处罚。

在一些地方的市场监管部门工作人员看来,“一键搬店”甚至跨平台复制店铺,属于不正当竞争,会扰乱市场秩序,涉嫌违法。

堵住监管漏洞,避免消费者上当

北京盈科(杭州)律师事务所律师甘海滨表示,网络兼职课程一直是诈骗的高发领域,很多不法分子利用售卖课程、“带徒弟”等模式,收取信息费、加盟费等费用,敛取钱财。

中国法学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表示,“无货源店铺”没有经过其他商家同意,通过擅自复制其他商家商品信息的方式,把其他商家的商品“搬运”到自己店铺销售,不仅涉嫌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而且涉嫌对其他商家构成不正当竞争。

此外,对于实行“批零一体”的批发商而言,通过特许经营模式委托被特许人销售商品,法律上也有明确规定。甘海滨表示,根据《商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的规定,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使用,特许人应向商务主管部门备案,不能在网上简单“搬运”。

对此,陈音江建议有关部门加大监管力度,从依法查处相关虚假广告入手,通过消费者投诉等渠道及时发现问题线索,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进行查处。另外,电商平台也应加强监管,增加对入驻商家的资质审核、物流调查、货品溯源等,维护正常的销售秩序,避免更多的消费者上当受骗。

据新华社广州3月15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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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一种号称“无货源开店”的广告在一些社交平台和短视频平台兴起。这类广告宣称,只要交几百元就能享受“开店指导”和“内部货源”,开店者通过赚取消费者的“信息差”,从而实现“坐在家里收钱”。

世上真有这种美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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