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市本级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 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 就业年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残疾人就业条例》《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税[2015]72号)《全省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晋财综[2016]8号)文件,现就市本级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2021年度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年审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对象:市本级企业和从事生产经营的事业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二、年审时间:2022年5月16日至6月30日。
三、年审方式:
1.网上申办
网址:http://220.194.147.73:8443/wbxt/#login;
2.残联窗口办理
地址: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运城市盐湖区复旦大道与南风大道十字路口以北,残联院内就业中心大楼415室)。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弟凯 电话:0359—2399706
五、年审所需材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级-8级)的原件和复印件;
2.残疾职工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用人单位依法与就业年龄段内的残疾人签订的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的原件和复印件;
4.2021年度残疾人职工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
5.2021年度用人单位工资表、奖励性绩效、一次性奖金及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残疾人职工支付工资凭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六、凡逾期未参加年审的用人单位,均视为未安排残疾人就业。
特此公告
运城市残疾人就业服务中心
2022年5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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