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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新绛县委宣传部、新绛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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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11 20:18: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新绛县委宣传部、新绛县司法局关于在全县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切实抓好全县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升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的《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中发〔2021〕26号),山西省委、省政府转发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关于在全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晋发〔2021〕57号)和运城市委、市政府转发的《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运发〔2021〕24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以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为目标,以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为重点,以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为工作着力点,完善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等普法责任制,促进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提高,为我县“十四五”时期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在党委统一领导下,谋划和落实好全民普法的各项工作任务。把党的领导贯彻到全民普法全过程各方面,始终坚持普法工作的正确方向。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普法理念和工作导向,依靠人民、服务人民,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促进人民高品质生活,夯实全面依法治国的社会基础。

  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十四五”时期我县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全民普法工作,不断提高工作实效。

  坚持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坚持全民普法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一体推进,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普法融入法治实践、融入基层治理、融入日常生活,融入全面依法治县的全过程。

  坚持统筹协调。全民普法是一项系统工程,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整体性推进,注重普法工作的系统性、整体性和协同性。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公民法治素养和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显著提升,全民普法工作体系更加健全。公民对法律法规的知晓度、法治精神的认同度、法治实践的参与度显著提高,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深入推进,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显著改善。全民普法制度完备、实施精准、评价科学、责任落实的工作体系基本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在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中的基础性、保障性作用充分发挥,为奋力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绛篇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重点内容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的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干部教育总体规划,作为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列入党校培训教育重点课程,通过举办培训班、读书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模范践行。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融入学校教育,抓好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学习教育培训,推动青少年系统学习,自觉践行。通过发挥各类媒体、平台、阵地作用,加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法律明白人”培训等,推动基层群众深入学习,广泛践行。

  (二)持续学习宣传宪法

  在全社会深入持久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阐释好“中国之治”的制度基础,阐释好新时代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内涵和意义,阐释好宪法精神。加强国旗法、国歌法等宪法相关法律的学习宣传,强化国家认同。全面落实宪法宣誓制度,贯彻执行《山西省组织实施宪法宣誓办法》,适时开展集中宣誓活动。把宪法纳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纳入干部培训教育体系,深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加强宪法文化建设,推动在新市民仪式、青少年成人仪式和学生毕业仪式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因地制宜加快宪法教育基地、宪法公园、宪法宣誓场所建设,2025年底,全县至少建成1处宪法集中宣誓场所。

  (三)突出宣传民法典

  广泛开展民法典普法工作,阐释好民法典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特质,阐释好民法典关于民事活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等基本原则,阐释好民法典关于坚持主体平等、保护财产权利、便利交易流转、维护人格尊严、促进家庭和谐、追究侵权责任等基本要求,阐释好民法典一系列新规定新概念新精神。推动各级党和国家机关带头学习宣传民法典,推动领导干部做学习、遵守、维护民法典的表率,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民法典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加强对青少年民法典教育。建设民法典宣传阵地及设施,在各类法治文化阵地普遍设立民法典普法专题区域、板块,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等阵地。组织群众性法治文艺活动,征集、创编一批以民法典精神为主题的优秀法治文艺作品,组织民法典宣传法治文艺基层巡演和网上展播。制播民法典宣传公益广告,在广播电视、户外广告屏循环播放。以“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为主题,组织开展民法典宣传活动,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

  (四)学习宣传促进新绛高质量发展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紧紧围绕我县“十四五”时期高质量转型发展目标任务,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区域性普法与依法治理合作。聚焦服务全县高质量转型发展需要,大力宣传有关平等保护、公平竞争、激发市场主体活力、防范风险的法律法规,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大力宣传省、市人大常委会出台的各项地方性法规条例,推动地方性法规的贯彻落实。聚焦科技创新催生新发展动能的需要,大力宣传知识产权保护、科技成果转化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推动解决制约科技创新的关键问题。聚焦统筹发展与安全的需要,大力宣传总体国家安全观和维护国家安全的法律法规,推动增强全社会国家安全意识和风险防控能力。聚焦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劳动就业、教育医疗、人口健康、节约粮食、文物保护、常态化“扫黑除恶”“扫黄打非”等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深入组织开展“服务大局普法行”,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服务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发挥好普法职能作用。

  (五)深入宣传党内法规

  以党章、准则、条例等为重点,深入学习宣传党内法规,注重党内法规宣传同国家法律宣传的衔接协调。突出学习宣传党章,教育广大党员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尊崇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把学习掌握党内法规作为合格党员的基本要求,列入党组织“三会一课”内容,在考核党员干部时注意了解相关情况,促进党内法规学习宣传常态化、制度化。

  三、推进举措

  (一)持续提升公民法治素养

  1.教育引导

  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国家工作人员入职培训、晋职培训的必训内容,除专题法治培训外,其他各类培训的法治课不少于4个学时。重点抓好“关键少数”,严格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委常委会议、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制度,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分级分类明确领导干部履职应当学习掌握的法律法规和党内法规,完善配套制度,促使知行合一。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旁听庭审活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依法出庭应诉。落实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加强结果运用。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全面落实《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教育引导青少年从小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推进教师网络法治教育培训,5年内对所有道德与法治课教师进行1次轮训。严格全县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选聘、管理、考核,推动“有形覆盖”向“有效覆盖”提升。持续组织学生“学宪法讲宪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青少年网上学法用法、模拟法庭大赛等活动。推进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推广法治实践教学和案例教学。深入开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等学习宣传。进一步完善政府、司法机关、学校、社会、家庭共同参与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新格局。

  分层分类开展法治教育。加强基层组织负责人学法用法工作,开展村(社区)“两委”干部法治培训,提高基层干部依法办事意识和依法治理能力。加强基层行政执法人员法治培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促进依法诚信经营管理。加强对媒体从业人员法治教育,将法治素养作为从业资格考评的重要内容,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读社会问题、引导社会舆论的能力。充分发挥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的作用,根据妇女儿童、残疾人、老年人、外来务工人员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其依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推进“法律进商会”,工会、共青团、妇联、工商联等要加强对企业职工的普法宣传,做好家政服务人员、外卖配送人员等灵活就业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

  2.实践养成

  把提升公民法治素养与推进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有机结合,把公民法治素养基本要求融入市民公约、村规民约、学生守则、行业规章、团体章程等社会规范,融入文明创建、“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从遵守交通规则、培养垃圾分类习惯、制止餐饮浪费等日常生活行为抓起,提高规则意识,让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养成守法习惯。通过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义可期待、权利有保障、义务须履行,引导全社会树立权利与义务、个人自由与社会责任相统一的观念,纠正法不责众、滥用权利、讲“蛮”不讲法、遇事找关系等思想和行为。

  3.制度保障

  建立健全对守法行为的正向激励和对违法行为的惩戒制度,把公民法治素养与诚信建设相衔接,健全信用奖惩和信用修复机制。大力宣传崇法向善、坚守法治的模范人物,选树群众身边先进典型。完善激励制约机制,形成好人好报、德者有得的正向效应,形成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风尚。实行公民终身法治教育制度,实施公民法治素养提升行动,分步骤、有重点地持续推进,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推进全民守法。

  (二)着力提高普法针对性和实效性

  1.在执法、司法过程中开展实时普法

  把普法融入执法、司法过程。制定执法、司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加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把向行政相对人、案件当事人和社会公众的普法融入执法、司法办案程序中,实现执法办案的全员普法、全程普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利用受理、审理、决定等各环节实时普法,引导教育申请人依法维权、表达诉求。充分运用公开开庭、巡回审判、庭审现场直播、生效法律文书统一上网和公开查询等生动直观的形式宣讲法律,释法说理。建立健全普法台账、明确普法对象、普法方式、普法内容、普法效果、存在问题等。针对管理对象、服务对象、执法对象、采取事前精准普法、事中跟踪指导、事后集中普法、“现场说法”等方式,推动实现“静态普法”为“动态普法”。

  把普法融入法律服务过程。法律服务工作者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调处矛盾纠纷、参与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处理时,加强释法析理,引导当事人和社会公众依法办事。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让人民群众需要法律的时候,能够及时得到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和力量。

  加大以案普法力度。落实法官、检察官、行政复议人员、行政执法人员、律师等以案释法制度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健全以案普法长效机制。积极培育以案普法品牌,针对人民群众日常生活遇到的具体法律问题及时开展普法。充分利用典型案(事)件向公众进行法律解读,使典型案(事)件依法解决的过程成为全民普法的公开课。

  2.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

  壮大社会普法力量。发挥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在普法中的作用,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普法的途径,发展和规范公益性普法组织。加强普法讲师团建设,充分发挥法律实务工作者的作用。加强普法志愿队伍建设,组织、支持退休法官、检察官、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等开展普法志愿服务。

  健全社会普法教育机制。加强对社会力量开展普法的管理服务、组织引导和政策、资金、项目扶持,完善政府购买、社会投入、公益赞助等相结合的社会普法机制。建立健全嘉许制度,推动普法志愿服务常态化、制度化。

  3.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开展精准普法

  力求普法内容精准。适应人民群众对法治的需求从“有没有”向“好不好”的转变,提高普法质量,形成法治需求与普法供给之间更高水平的动态平衡。注重运用新技术分析各类人群不同的法治需求,提高普法产品供给的精准性和有效性。走好全媒体时代群众路线,鼓励公众创作个性化普法产品,加强对优秀自媒体制作普法作品的引导。加大音视频普法内容供给,注重短视频在普法中的运用。

  拓展普法网络平台。以互联网思维和全媒体视角深耕智慧普法。推动建立新媒体普法集群和矩阵,推动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推动新媒体普法平台与全国智慧普法平台对接,强化全国智慧普法平台的推广应用,实现互联互通、整体联动。加强智慧普法平台在普法工作人员、普法志愿者队伍、农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中的推广应用。强化法律知识学习、法律法规查询、法律问题咨询、法律路径指引、法律服务寻求、法治工作交流等服务功能的作用,实时满足用户法治需求。发挥“学习强国”等综合学习平台优势,用好商业化、社会化的互联网平台,健全合作机制,占领新兴传播阵地,促进各大平台公益普法。

  创新普法方法手段。坚持效果导向,在充分利用传统有效的普法方式基础上,促进单向式传播向互动式、服务式、场景式传播转变,增强受众参与感、体验感、获得感,使普法更接地气,更为群众喜闻乐见。建设融“报、网、端、微、屏”于一体的全媒体法治传播体系,使互联网变成普法创新发展的最大增量。充分利用“抖音”新媒体平台传播快、信息量大、受众面广的特点,开展普法宣传,积极组织参加“抖音”普法大赛活动。

  (三)积极推进有新绛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1.推进有新绛特色的法治文化阵地建设

  扩大法治文化阵地覆盖面,提高使用率。把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在公共设施建设和公共空间利用时体现法治元素,推动法治文化与新绛特色文化、行业文化、红色文化、民俗文化融合发展。充分利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等阵地,因地制宜建设法治文化阵地,内容上要准确传播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功能上要便于群众学习理解法律、便于开展法治实践活动。到2025年,在依托现有各种文化阵地的基础上,实现全县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主题公园,每个村(社区)至少有1个法治文化宣传栏(长廊)等宣传阵地。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建设,2021年底,全县建成1个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基地。加强全县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的命名、管理,发挥其在法治文化阵地建设中的引领和示范作用。

  2.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扶持法治文化作品创作,建立壮大法治文艺队伍,加大培养、支持的工作力度,积极打造一批具有影响力、传播力、吸引力的法治文化品牌栏目、节目,推出一批法治文化精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组织开展动漫、法治微视频征集展播活动,建立全县法治文艺精品库,实现共建共享。实施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充分利用“四下乡”“集会庙会”、重大节庆日、法律法规实施日等时间节点,组织法治文化基层行活动,推动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人心。

  3.传承发展具有新绛特色的优秀法治文化

  推进具有新绛特色的优秀法治文化传承发展工程,汲取传统法律文化精华,挖掘孝悌仁爱、民为邦本、礼法并用、法与时转、明刑弼教、严格治吏、执法如山等思想,根据时代精神研究阐发、公共普及、传承保护。加强对新绛法治历史遗迹的保护,弘扬代表性人物的事迹和精神,因地制宜建立基地,免费向社会开放。加强对法治典籍、文物的保护和整理,让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活起来、传下去。挖掘善风良俗、家规家训中的优秀法治内容,传承优良家风,让依法依规办事在家庭中生根。

  4.保护、宣传、传承新绛红色法治文化

  注重发掘、总结党在革命时期领导人民进行法治建设的光荣历史和成功实践,宣传《山西省红色文化遗址保护利用条例》,大力弘扬红色法治文化。探索建立红色法治文化遗存目录,明确保护责任,修缮相关设施,完善展陈内容。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建设以红色法治文化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讲好红色法治故事,传承红色法治基因,教育引导全社会增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自信和自觉。

  (四)全力推进普法与依法治理的深度融合

  1.深化基层依法治理

  深化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实施乡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加强培训考核,健全激励制约机制,形成一支素质高、结构优、用得上的基层“法治明白人”队伍。完善和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面向家庭的普法主题实践活动,大力培育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分层次、按比例、有序推进,到2025年底,实现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覆盖到全县每个行政村。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进一步完善创建指标体系,建立健全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完善村(居)民自治制度和机制,加强动态管理,提高创建质量。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乡村(社区)依法治理。开展“乡村振兴,法治同行”专项活动,推动法律服务资源向乡村倾斜。

  深化依法治校。深化“法律进学校”,推动各级各类学校健全依法治理制度体系,加强学校法治文化建设,切实提升依法办学、依法执教的意识和能力。落实“法治副校长”、法治辅导员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防范校园欺凌、性侵害等方面法治教育,深化学校及周边环境依法治理。加强与法律实务部门之间的协同联动,探索参与式、实践式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教育的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

  深化依法治企。每年组织开展企业主要负责人法治培训,落实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制度,推动企业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强化企业依法诚信经营意识和合法合规理念。加强企业法治文化建设,推动各类企业因地制宜建立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提高经营管理人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落实公司律师制度、企业法律顾问制度、推动企业合规建设,防范法律风险,提升企业管理法治化水平。开展“法治铁路”普法宣传,提升依法治企能力。

  2.深化行业依法治理

  引导和支持各行业依法制定规约、章程,发挥行业自律和专业服务功能,实现行业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依法维护成员合法权益。充分发挥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能作用,建立行业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各项制度机制,依法维护团体成员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业务标准程序完善、合法合规审查到位、防范化解风险及时、法律监督有效的法治化行业治理。

  深化依法治网。深化“法律进网络”,加强对网络企业管理和从业人员法治教育,推动网络企业自觉履行责任,做到依法依规经营。加强网络安全教育,提高网民法治意识,引导广大网民尊德守法、文明互动、理性表达。引导支持网络企业根据自身行业特点,依托网络平台开展普法宣传。

  3.开展专项依法治理

  加强社会应急状态下专项依法治理,开展公共卫生安全、传染病防治、防灾减灾救灾、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全社会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依法维护社会秩序。

  坚持依法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深入开展多层次多形式法治创建活动,加强对县、镇、村(社区)等区域治理中法治状况的研究评估工作,大力提高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四、工作步骤

  第八个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从2021年开始实施到2025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召开“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会议,积极动员、安排部署。县直各单位制定相应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实施方案,报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备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1年至2025年上半年)。依据本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开展年度考核和专项督查,2023年开展中期督查,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奖优罚劣、督促落实。

  (三)检查验收阶段(2025年下半年)。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组织专项考核验收,对县直各单位的“八五”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县直各单位组织相应的考核验收,及时查缺补漏,确保全面落实。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

  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人大监督、政协支持、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人民群众为主体的法治宣传教育领导体制和工作体制。县、镇两级党委和政府要更加注重系统观念、法治思维,把全民普法和守法摆上重要工作日程,科学制定五年规划,认真组织实施。把普法工作纳入法治建设总体部署,纳入综合绩效考核、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定期听取汇报,研究解决普法工作中的难题。各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严格按照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的要求,认真履行普法领导责任,建立健全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制度。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和各单位法治建设领导小组要加强对本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县司法行政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组织推动、督促指导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强化普法责任制的落实

  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完善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细化普法内容、措施标准和责任。持续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单位年度履职报告评议制度,提高评议质量。

  推行“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促进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组织加强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人员学法用法,加大对管理服务对象普法力度。落实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互联网等大众传媒承担公益普法责任,积极利用国家宪法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在重要版面、重要频道、重要时段设置普法专栏专题,针对社会热点和典型案(事)件及时开展权威准确的法律解读。把法治类公益广告纳入媒体公益广告内容,促进媒体公益普法常态化、制度化。

  (三)强化基层基础工作

  推进重心下移。突出抓基层、强基础、固基本的工作导向,为基层开展普法和依法治理创造更好条件。加强基层建设,激发基层活力,强化政策、制度、机制保障,从人员配备数量、待遇、经费、装备等方面,切实向普法基层一线倾斜,推动各类资源向基层下沉。加强能力建设。强化对各级普法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的系统培训,5年内县级普法办人员要全部到省里轮训一次。加大对基层司法所开展普法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力度,提升司法所普法工作水平,将具有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充实到普法工作一线。落实经费保障。强化县级财政对规划实施的保障作用,把普法工作经费列入本级预算。按规定把普法服务列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加大普法经费的支持力度。鼓励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支持普法工作,加强规范和管理。加强法治传播规律和全民守法规律的基础理论研究,开展新时代全民普法工作的应用性、对策性研究。

  (四)强化评估检查

  建立健全普法工作评估指标办法。加强规划实施中的动态监测和日常指导监督,及时发现、总结、推广经验,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见到实效。对重视不够、措施不力、落实普法责任制不到位的,县普法主管部门应当发出普法提示函或建议书,必要时进行约谈,提出整改要求;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通报批评,依法依规处理。开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检查和终期总结验收。加强评估结果运用。按规定表彰和奖励普法工作先进单位、先进个人和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支持人大加强对全民普法工作的监督和专项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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