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稷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公告(第一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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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2 11:43: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贯彻县委“1861”工作总思路,落实《稷山县引进人才暂行办法》相关要求,持续开展招才引智大行动,引进集聚更多优秀人才,报县委、县政府同意,参加西北农林科技大学校园双选会,为我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及岗位数量

  本次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对象为:符合引进条件和岗位具体要求的2023年全国普通高等院校应届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毕业生,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稷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

  二、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即1992年6月1日以后出生),2023年应届博士研究生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不得报名的主要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不得报名。

  4.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5.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三、招聘程序

  1.发布公告

  在稷山县人民政府网站和山西省人社厅网站公开招聘专栏向社会发布公告。同时在相关学校媒体平台上发布公告。

  2.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不得由他人代替报名)。报名时间:2023年6月5日—6月7日。

  上午08:30-12:00 下午14:30-17:30

  报名地点: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3.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需现场填写《稷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报名登记表》(附件2)提供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相关荣誉证书复印件、就业协议书、近期一寸免冠红底照片2张,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指导目录。

  凡与招聘条件不一致或提供虚假资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

  4.招聘方式

  此次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不受开考比例限制,有人报名即可开考。考试主要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如同一岗位报名人数超过岗位数5倍,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笔试环节。

  ①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形式,一堂考完,总分100分。笔试时长为150分钟。考生凭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参加笔试。笔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2位小数。

  笔试内容:事业单位公共基础知识和综合能力测试。

  ②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不超过10分钟,总分100分。面试考官由7人组成,当场评分,当场亮分,当场宣布面试成绩。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80分,方可进入下一环节。

  5.综合排队

  按照综合成绩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员。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保留2位 +面试成绩×40%(保留2位小数),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以面试成绩排序,面试成绩相同按面试加试成绩排序。如直接参加面试,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综合成绩在面试全部结束后,经县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审定向社会公布,拟聘用人员的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70分。

  6.考察、体检

  待考生2023年毕业后,持三方协议书、毕业证等相关证件到稷山县相关部门进行考察和体检。考察主要了解拟招聘人才在校期间学习情况、德才表现、获得的荣誉奖励、资格条件等情况。体检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因考察、体检不合格产生的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7.公示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对象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有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问题经查实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将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8.聘用

  经考察、体检、公示均合格的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不少于5年的服务协议( 含试用期1年),办理聘用手续,享受相关优惠政策。试用期间其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四、 优惠政策

  (一)职级待遇

  选聘人员作为专业技术人才重点培养,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统一管理,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可按照职称评聘有关规定优先评聘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二)跟踪培养

  1.对校园招聘的人才建立专门信息库,重点进行跟踪培养。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予以聘任,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优先推荐申报国家级和省级其他人才工程;优先作为“稷山县拔尖人才”评选对象。

  3.聘用人员第一个5年服务期内享受以下待遇:

  (1)生活保障

  博士研究生。每人每月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发放3000元人才津贴、500元住房补贴。

  硕士研究生。每人每月除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外,发放1000元人才津贴、500元住房补贴。

  (2)住房保障

  聘用人员工作满半年,可按照《稷山县购房基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享受以下待遇:

  博士研究生。最高20万元首付借款金额和40%的按揭贷款利息补贴。

  硕士研究生。最高10万元首付借款金额和30%的按揭贷款利息补贴。

  聘用人员未达到5年最低服务年限的,需全额退还各类人才津补贴,承担违约责任;达到5年服务年限,需再次聘用的按照省市新规定重新确定优惠待遇。

  五、招聘纪律

  1.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2.招聘工作回避制度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执行。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3.报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次招聘人才,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报考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立即取消其资格。

  咨询电话:0359—5524001

  附件1:稷山县2023年事业单位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人才岗位一览表.xlsx


  稷山县校园招聘高学历专业技术

  人才领导组办公室

  2023年6月1日

04901.xlsx

10.45 KB, 下载次数: 13

511674.xlsx

10.34 KB, 下载次数: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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