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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主和农民“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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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6-6 18:33: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公知“右棍”们总是极力否定剥削的存在。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什么混账话都说得出来。网名“吾本真人”就撰文《“剥削”两个字能将人由天堂打入地狱》。他在文中胡诌道:“在私有制社会里,由于拥有私有财产是合法的,而私有财产的经营必然要雇人来干。这本来是一种相得益彰的生活方式,但用‘剥削'一词一衡量,问题就产生了。”他举例说:“比如说地主拥有土地,他必然要雇佣农民来耕种。如果没有农民给他耕种,他的土地也不会产生价值。但无地的农民如果不去耕种地主的士地,农民也不会有饭吃。所以,这种雇佣关系就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好一个“相互利用的关系”,简直是混账透顶的奇葩谬论!

  地主和农民“是一种相互利用的关系”吗?这是胡说八道。地主占有大量土地,农民没有土地,他们怎么“相互利用”?占有土地的地主能被无地的农民利用吗?这不是天大的笑话!二者之间无论如何也成不了“相互利用的关系”。地主和农民实际上是什么关系?事实证明,二者之间只能是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地主把土地雇给农民耕种,自己不劳动。农民却长年累月脸朝黄土背朝天的翘着屁股干,到收获粮食时,地主收取六七成甚至七八成租子,农民仅得到维持生存的一点点粮食。地主不劳而获,农民劳而无获。有首歌唱得好:“地主不劳动,粮食堆成山"。地主和农民之间不是剥削关系是什么关系?

  什么是剥削?剥削就是利用占有的生产资料无偿侵占他人的劳动成果。地主就是凭借占有土地这个生产资料,无偿侵占农民辛辛苦苦创造的劳动成果。这种吸血鬼的行为,就是不折不扣的剥削行为。

  “吾本真人”胡诌,私有财产雇人干,“这本来是一种相得益彰的社会生活方式”,但“建立社会主义社会以后,用‘剥削’论的观点一分析,阶级就出现了”。“不管你土地是怎么来的,不管你拥有多少财产,只要冠以‘剥削’这个名词,就可以合理合法给你没收了。而拥有财产越多摔得就越重,罪恶就越大。”这是在明目张胆地恶毒攻击共产党领导的士改运动,指责共产党不该带领穷鬼“打土豪,分田地”。这是公开为反动的地主阶级翻案。简直是狂妄至极!

  近来,网上经常出现类似的文章。有的还拼命诉苦,血泪控诉士改时对地主的斗争,公然为地主鸣冤叫屈,气焰十分嚣张。“吾本真人”认为,现在“私有制合法了,花钱雇工干活也很平常了。”所以,土改没收地主的私人土地和财产,是错误的,应该平反。他们这是在搞反攻倒算!他们根本没把共产党的领导放在眼里,没把社会主义制度放在眼里,好象现在是忚们的天下,可以翻天了。但他们也太利令智昏了!不管到什么时候,地主剥削农民就是罪恶,通过剥削得来的财产全部没收是天经地义的。这个案永远也翻不了。什么是革命?这就是革命。想否定这一场伟大革命,夺回失去的天堂,绝对不可能。让小丑们哀号去吧!革命的车轮谁也阻挡不住!


湖北石锋/文  来源:乌有之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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