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荣县总工会关于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的公告
根据山西省总工会《关于应对疫情冲击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晋工发〔2020〕3号)、《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晋工财务部函〔2020〕18号)、《关于认真做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返还工作的通知》(晋工财务部函〔2021〕9号)、《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实施细则》(运工发〔2022〕19号)和《关于转发<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规范建会筹备金收缴管理的通知>的通知》(运工办发〔2022〕2号)等文件精神,县工会依据上级工会所提供的企业工会经费征缴数据,将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及规模企业建会筹备金进行返还,为确保此项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关于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全额返还政策的适用范围
小微企业指符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关于继续实施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的通知》(厅字〔2021〕38号)规定的小微企业。集团公司及金融、保险、证券等企业直属或控股分(子)公司不适用全额返还政策。
二、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方法
1、已建立工会组织的返还对象,提供相关资料符合条件直接返还。
2、未建立工会组织的返还对象,在小微企业政策暂行期内组建工会后,提供相关资料,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返还。
三、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需提供资料
1、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
2、工会批复文件或所属工会证明;
3、工会银行开户许可证或企业上缴经费银行开户许可证;
4、工会经费(筹备金)缴费证明(缴费周期为2021年第四季度-2022年第三季度);
以上资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工会章或企业公章。
四、小微企业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返还要求
1、企业按照真实情况,填写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表中所有内容均应填写到位。
2、企业对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中填写的数据真实性进行负责。
3、县总工会以企业报回的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数据为准,按规定进行返还。
4、符合返还条件的企业,建立工会组织(含被覆盖),独立开设工会账户的,直接返还至基层工会账户,未开设工会账户的,返还至对应企业原上缴经费的账户。
5、返还企业的工会经费用于服务职工和工会活动。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县总工会财务部:贾敏杰 18835947535
县总工会组织部:王 颖 15903599977
附件:
1、万荣县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征缴数据名单
2、万荣县总工会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
3、小微企业划型标准一览表
附件3、小微企业划行标准一览表.docx 附件1、万荣县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征缴数据名单.xlsx 附件2、万荣县总工会企业工会经费(筹备金)返还申报审核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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