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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城市关于加快做好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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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11-18 09: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关于加快做好2023年度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的通知


  各参保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多措并举稳定和扩大就业岗位,全力促发展惠民生,今年我市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政策,资金发放方式在“免申即享”基础上增加了企业确认环节。

  参保企业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 5.5%的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可以申请失业保险稳岗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60%返还,大型企业按30%返还。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以单位形式参保的个体工商户参照实施。

  根据省社会保险局《关于做好2023年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经办工作的通知》要求,稳岗返还实行“免申即享”和企业申领两种经办模式。“免申即享”是利用数据比对,精准筛查符合政策条件企业进行批量核定,信息系统将符合政策的企业推送到失业保险网上经办服务平台,经企业确认申领后进行发放。

  截至目前,仍有部分单位未在网上经办平台确认申领。此项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3年12月31日,对于在政策实施期内未确认的企业,视同企业放弃。因此,提醒各参保单位及时开通网上经办平台并确认申领,以免错失该项惠企稳岗好政策。

  咨询电话:2223152

  运城市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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