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陆县洪池镇B-0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的批前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空间布局,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可实施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平陆县洪池镇B-0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已经专家评审通过。按照法定程序,现将该选址研究报告进行批前公示,欢迎社会各界人士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3年12月4日至2024年1月15日(30个工作日)。
二、公示地点
平陆县人民政府网站。
三、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一)电子邮件请发送到:plcjghg@126.com;
(二)书面意见请邮寄至平陆县自然资源局,邮编:044300;
(三)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四)咨询电话:0359-3522113。
四、公示内容
(一)编制《平陆县洪池镇B-0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的原因
根据县委常委会会议精神,由洪池镇人民政府实施平陆县洪池镇办公用房填平补齐项目建设。主要建设内容为:拟建1栋地上3层办公用房,1栋地上2层食堂及附属用房,道路及场地硬化、绿化、室内外管线管网以及其他基础配套设施。
由于该地块没有控制性详细规划,无法出具规划条件,为保证项目顺利实施,经平陆县规委会办公室会议研究同意,委托中国中元国际工程有限公司编制了《平陆县洪池镇B-0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编制完成后,经专家论证评审原则通过,并提出修改意见。编制单位按照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了修改。2023年11月24日,《平陆县洪池镇B-01地块规划设计条件论证报告》经平陆县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原则通过。
(二)地块位置
地块位于洪池镇西大街原镇政府旧址,面积约5.96亩。
(三)用地性质和主要控制指标
用地性质:0801机关团体用地;
容积率:0.8-1.5;
建筑密度:≤35%;
绿地率:≥30%;
建筑高度:≤18米;
出入口方位:南侧(沿主干路);
机动车停车位:≥ 0.6车位/100平方米建筑面积;
退让周边权属用地:东西向≥建筑高度0.25倍,南北向≥建筑高度0.5倍;退让周边道路:≥3m。
2023年12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