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建议] 运城市审车业务(排放检验)引起舆论 建议有关部门进行回应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4-2-7 10:57:1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市审车业务引起舆论,建议有关部门可针对问题及时处理并进行回应,维护城市形象。

运城市交通运输局回应关切:

经了解,12月初,在强化机动车尾气排放检测过程中,发现部分车辆检测机构违规操作、弄虚作假等违法现象,立即对相关车检机构断网整改。车辆检测严格规范以后,一些不达标排放的老旧车难以通过检测。市周边三门峡等市车辆检测相对宽松,部分车辆检测流入三门峡等市。为回应群众关切,已发布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希望大家了解国家政策,宣传政策,支持政策落实,共同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相关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由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定期对其进行排放检验。经检验合格的,方可上道路行驶。未经检验合格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核发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标志。

生态环境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等11部委联合印发的《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计划》(环大气〔2018〕179号)文件要求,建立完善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制度(I/M制度)。各地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部门建立排放检测和维修治理信息共享机制。排放检验机构(I站)出具排放检验结果书面报告,不合格车辆应到具有资质的维修单位(M站)进行维修治理。经M站维修治理合格并上传信息后,再到同一家I站予以复检,经检验合格方可出具合格报告。I站和M站数据应实时上传至当地生态环境和交通运输部门,实现数据共享和闭环管理。

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山西省交通厅M站平台与省生态环境厅监管平台进行了对接,并形成机动车排放检测与强制维护(I/M)制度的闭环管理模式,将检测不合格数据及维修数据与I/M系统实时交换数据。目前,我市共建成车检线49家,M站28家。

生态环境局按照秋冬季中心城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的要求,组织开展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检查,严查检验过程数据异常的检测线和机构。

12月4日,将中心城区8家违规检测的机构进行断网整改。12月14日、19日对临猗县5家违规检测的机构进行断网整改。其余机构,通过推送数据异常线索,督促进行自查自纠,提升检测质量。

   专项整治后,检测质量明显提高。2023年12月,共检测53793辆,不合格3421辆,合格率93.64%。2024年1月,共检测41485辆车,不合格车辆3699辆,合格率91.08%。超标车检出率明显提高,杜绝了超标尾气影响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市生态环境局将持续严格执法,打击违规检测行为,确保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

相关帖子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4-12-4 01:24 , Processed in 0.077699 second(s), 12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