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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补偿协议丢失如何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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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2-15 16:5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拆迁补偿协议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申请补发,登报公示遗失信息后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补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关于拆迁补偿协议丢失如何办的问题,下面上海拆迁律师为您进行详细解答。
  一、拆迁补偿协议丢失如何办
  1、拆迁补偿协议丢失可以携带身份证、房屋产权证等材料申请补发,登报公示遗失信息后携带申请证明书、登报声明和具结书到当地的拆迁部门补办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
  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
  二、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
  1、房屋。
  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这里所说的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
  (1)所有权人合法所有。
  (2)房屋本身合法,如不得是违章建筑等。规定:“拆除违章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拆除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2、附属物。
  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是指房屋所有人或使用人在房屋上增加的依附于房屋有某种用途的设施。作为房屋的附属物,一般具有的特征如下:
  (1)依附于房屋而存在。
  (2)具有某种用途,并有利于房屋的升值。
  (3)必须是能计算其价值的物体。
  (4)被拆迁房屋的附属物应具有合法性。
  3、收益权。
  城市房屋拆迁补偿范围中的收益权应具有的特征如下:
  (1)收益权人系合法地占有使用被拆迁房屋,其收益权必须有合同或法律依据。
  (2)收益应当合法产生。
  (3)收益应当是有依据的产生,包括即得收入和合法预期收入。
  对于拆迁补偿标准的认定,国家虽然出台了总的政策规定,但不同地区因为其经济发展水平不一样,加之不同地段的经济效益也不一样,所以各地都有不同的补偿标准,甚至同一城市的不同区域之间的征地拆迁补偿都不一样,具体情况按照实际处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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