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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运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设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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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0 11:07: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设立依据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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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20-6-20 11:08:58 | 显示全部楼层
运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核发》设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四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临时建设的,应当经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批准。

临时建设影响近期建设规划或者控制性详细规划的实施以及交通、市容、安全等的,不得批准。 临时建设应当在批准的使用期限内自行拆除。

临时建设和临时用地规划管理的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在城市、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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