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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运城盐湖保护中允许发展文化旅游业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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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2 10: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盐湖保护中允许发展旅游产业吗

《运城市盐湖保护条例》第二十一条条文:

鼓励发展具有运城盐文化特色、体现盐湖深厚历史文化底蕴的旅游产业。

鼓励发展与盐湖相关的文化创意产业,保护和传承古法产盐等非物质文化遗产技艺。

在盐湖保护范围内发展文化旅游业,不得危及文物安全,不得转让、抵押国有不可移动文物或者改变其用途,不得将国有不可移动文物作为企业资产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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