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新云网络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开启左侧

[咨询] 三孩政策实施前违规生育三孩的,是否还要征收社会抚养费?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21-7-23 10: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在国家取消社会抚养费之前违规生育三孩的,是否还要征收社会抚养费?今后生育四孩以上者是否要受处罚?

决定提出,取消社会抚养费等制约措施,清理和废止相关处罚规定,将入户、入学、入职等与个人生育情况全面脱钩。

“与之前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低生育水平等目标相比,当前我国人口发展的战略目标发生了根本变化,社会抚养费制度已经不合时宜。”杨文庄介绍。

他说,对之前违规生育三孩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已经依法作出征收决定并执行完毕的,予以维持;已经作出征收决定但尚未执行完毕的,已经征收部分不予退还,未征收部分不再继续征收;尚未调查或作出征收决定的,不再受理、处理。

“对生育四孩及以上的,从国家政策和法律层面,没有规定有关制约和处罚措施、条款。”杨文庄说,根据长期以来的人口监测以及有关研究测算,全国绝大多数地区生育四个及以上孩子的情况较少,总体上呈现零星分布状态,个别地区可能相对集中一些。

杨文庄说,国家提倡家庭从自身实际情况出发,从保护妇女健康和儿童权益出发,合理安排生育子女的数量和时间,适龄婚育,优生优育。对人口发展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较为突出的地区,要加强宣传倡导,促进相关惠民政策与生育政策有效衔接,做好各项管理服务。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关闭

社区推荐上一条 /1 下一条

小黑屋|手机版|Archiver|关于我们|智新云网络 ( 蜀ICP备18012146号-1 )

GMT+8, 2024-11-28 22:38 , Processed in 0.067363 second(s), 10 queries , Redis On.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23 Discuz! Team.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