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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运城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平陆县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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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7-7 10: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中共平陆县委关于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平陆县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通报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9月15日至11月5日,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平陆县进行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2022年1月6日,巡察组向县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三个方面9个问题。平陆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把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聚焦问题,深挖细查,举一反三,狠抓整改,确保各项问题及时整改到位。现将巡察整改落实情况通报如下,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一、整改责任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抓整改

  在市委第二巡察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县政府把巡察反馈意见作为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决策部署的一次“整体把脉”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次“集中问诊”,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落实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深刻领会市委巡察整改的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巡视巡察相关会议精神和工作要求,切实增强抓好整改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始终站在做到“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的政治高度抓好抓实巡察问题整改,做到责任不落实不放过、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

  (二)落实责任抓整改

  县委成立了以县委书记麻军泽同志为组长,县委副书记、县长翟纪亭同志为副组长的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整改工作进行统筹协调和督促检查。县委书记麻军泽同志认真履行巡察整改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先后4次召开常委会对巡察整改工作进行研究部署,听取整改汇报,协调解决存在问题。领导小组成员严格按照职责分工,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整改工作。各成员单位负责人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要求,精准采取措施,明确时间节点,强化整改成效,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按时间节点全部整改到位。

  (三)细化方案抓整改

  针对市委第二组巡察反馈的三个方面9个问题,县委召开专题会议,逐项逐条研究,一个一个反思,一条一条讨论,印发了《平陆县关于落实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平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平字〔2022〕6号),进一步明确了指导思想、整改目标,针对性提出了9条整改措施,细化了责任领导、责任单位、整改时限,县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责任单位对9项问题分别进行了认领,并对问题进行了细化分解,落实相关责任人,严格整改,建立台账,清单管理,及时销号,确保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责任落到实处。

  (四)督促指导抓整改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县委加强督查,实行调度,清单管理,先后多次召开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调度会,统筹协调,认真听取整改工作开展情况,评估已整改问题情况,逐项研究整改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找出症结,分析原因,分解落实。对督导出问题的及时跟踪、限时整改、清单销号,加快整改落实,需要协调上级单位解决的难题,及时向上级汇报,积极联系沟通对接会商推动整改。同时,严格按照整改任务分工和整改期限,对已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说立行,立查立改;对需要一定时间解决的问题,加大工作力度,限期整改到位。

  二、整改进展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意见指出的需要整改的问题,我们真改实改,截至目前,共计9个问题已完成8个,国企改革正在按法定程序公示,具体为:

  (一)关于“对实施粮食安全战略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落差”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关于“落实粮食安全首长负责制不到位。县委、县政府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不够强,未站在‘国之大者’的角度抓紧抓实,多年来把粮食安全工作放在‘边缘地带’,对中央关于粮食安全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关于粮食安全部署安排研究谋划、安排部署不及时,督促指导不够有力,粮食战略储备不足、应急保障能力弱化等问题长期存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牢记“确保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的使命担当,认真贯彻上级粮食安全重大决策部署,坚决扛稳粮食安全责任制,扎实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认真履行粮食安全首长负责制,加强粮食安全研究谋划,县委县政府每年研究粮食问题两次以上,及时安排部署,加强督促指导,粮食战略储备、应急保障能力不断提高。

  (2)关于“县级粮食战略储备不足。《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市县两级粮食战略储备和实施农户屯粮工程的意见》(运政发(2008)31号)明确要求‘每个县(市、区)要完成的县级储备粮任务’,平陆县于2009年12月完成县级储备粮任务,但在2012年5月,县粮食局以丰富粮食市场供应为由出库部分储备粮,直至2020年7月才将其补齐,县级储备粮短缺部分长达8年,形成粮食安全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由县农发行解决县级储备粮贷款,财政将贷款利息列入年度预算,补库不足部分,达到上级要求的最低规模。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和专项债券,实施1万吨收纳仓建设项目,县财政筹集资金建立粮食风险资金。加强粮食安全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粮食安全意识,不折不扣落实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及时足额确保各种物资储备到位。已于2020年7月完成补库,发改局、财政局和农发行联合进行检查验收,达到县级储备要求。

  (3)关于“应急成品粮长期短缺。粮食部门履职意识不强,落实粮食应急保障体系战略部署行动迟缓。在2016年县政府将应急成品粮储备任务下达后,直至2019年才启动此项工作,储备成品粮,2020年起又减少,远达不到‘布局合理、设施完备、运转高效、保障有力的粮食应急保障体系’。且委托承担应急成品粮储备任务的常乐欣兴面粉厂无经营资质。”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山西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关于加强政府储备管理,增强粮食安全保障能力的实施措施》文件要求,落实应急成品粮储备规模,确保储备应急成品粮达到要求;今年财政拨付应急成品粮储备专项资金;督促承担应急成品粮储备任务的常乐欣兴面粉厂办理相关资质,目前已符合承储要求,已承担应急成品储备粮任务;按照省、市关于抓紧落实成品粮油储备的要求,严格落实政府粮权储备。目前,我县应储备应急成品粮已达到标准要求。

  (4)关于“粮食管理体制改革滞后。一是粮食企业改革步伐缓慢。县政府没有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合作推进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发展的意见》(国粮财(2012)205号)的要求,推动县级国有粮食购销企业兼并重组,建立‘一县一企、一企多点’模式,目前全县6个粮食购销公司中,4个子公司不从事粮食购销业务,主要依靠租赁房屋门店维持运行,资产流失风险和信访维稳隐患并存,与‘促进资产、资源向优势企业集中,把国有粮食企业做大做强’的改革目标相距甚远。二是机构改革不彻底,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弱化。2019年3月粮食管理职能划转至县发改局后,虽成立了专门股室,但未设置专门编制,且工作人员缺乏粮食行政管理经验,一定程度制约了工作开展。”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工作强化改革转型发展的意见》,结合国企改革,加快出台平陆县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将粮食企业竞争性和公益性分开,增强抵御风险能力。推进国有粮企改革,完成改革目标,制定学习培训制度。设置专门编制,强化粮食行政管理职能,加强对粮食管理工作的学习培训,加强督促,定期考核,不断提高粮食管理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2022年1月29日,县国有企业改制领导组批复了《关于对平陆县发展和改革局国有粮食企业改革实施方案》(平企改办[2022]1号)。目前,已完成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企业注销等工作,待法定公示程序结束,即可进行重组,7月底将全面完成国有粮食企业改革。

  (二)关于对“监督指导缺位,涉粮企业管理混乱”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5)关于“国有资产管理不善。一是历史欠款长期未收回。部分粮站粮食销售债权移交后,无人过问,45.1万元欠款长达12年未收回,目前债务人去向不明形成呆账;部分粮站房屋及场地租赁费4万元也未及时收取。二是对国有资产管理缺乏长远规划。下属企业及部分粮站房屋、仓库无人管理,年久失修,成了危房;还有部分土地及房屋长期闲置,存在流失风险。”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成立清债组,对债务进行依法清理,根据清理情况做账务处理;对于平陆县圣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场地租赁费,督促法院执行案件,扣回实物,根据法院判决,做相关账务处理;加快推进国企改革,摸清底子,核实资产,分类处置。建立完善《房屋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确定专人定期到各企业进行检查,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目前,债务正在依法清理;对于平陆县圣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场地租赁费4万元,法院已将扣回实物抵扣损失,案件执行终结;对下属企业及部分粮站房屋、仓库摸清底子,核实资产,建立完善了《房屋租赁合同管理制度》《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企业对危房进行维修,并确定专人进行管理,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6)关于“财务管理混乱。下属企业财务管理制度不健全,报销审批把关不严,大额付现、白条入账等问题突出。2016年以来多笔打印复印、制作版面、租车加油、购买办公用品等支出均以白条入账,无税务发票及详细清单,部分费用无经办人、审核人、审批人签字;2010年以来,房屋租赁收入107.2万元全部以现金收取。”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财经纪律,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督促下属企业健全完善财务制度,进行公开公示,自觉接受监督;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履行报销程序,从严把关报销审批,杜绝财务管理混乱现象发生。严格落实“三重一大”要求,加强财务管理,特别是加强粮食企业财务检查力度,定期审计,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发生。

  (7)关于“违规处置企业资产,致使股东权益受损。2010年,4名职工筹资14万元入股新成立的圣运粮食购销有限公司,约定从公司资产租赁收益中拿出一定资金,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011年4月,该公司在报请县粮食局和购销中心同意后,未召开股东大会,将公司土地、房屋整体转让,入账平陆县粮食购销中心,自此公司无任何收益,约定的给入股职工缴纳养老保险未兑现,职工多次向主管部门讨要股金无果,存在不和谐因素。”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积极协调,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终止合同。圣运公司积极做好职工稳定工作,坚持以和谐稳定为前提,多措并举,拓宽经营渠道,多方增加收入,解决入股职工权益受损问题,按约定兑现入股职工缴纳养老保险,保证职工队伍和谐稳定。

  (三)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违规违纪问题时有发生”方面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8)关于“违规违纪问题多发。一是违规混储、擅自轮换储备粮。个别负责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违规将当年收储的244.73万斤与上年收储的县级储备粮100.8万斤混储于圣人涧镇粮食储备库张店13号库点;未经县政府和主管部门批准,违反‘县级储备实行均衡轮换制度,四年轮换一次’规定,先后3次擅自轮出县级储备粮124.21万斤。二是低价轮出储备粮。2016年3月,个别负责人决定当年粮食轮换价格不低于每公斤2.1元,但因储存管理不善,粮质差、土大、杂质多,2016年6月以1.61元/公斤价格出售27.89万斤,与同库前期每公斤2.1元的出售价格相比,损失6.82万元。三是违规动用轮换费。2011年8月,6.4万斤市级储备小麦转运短缺后,主要负责人明知此项工作不属于轮换行为,仍违规同意下拨6.2万元轮换费用,用于弥补短缺。”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违规混装、擅自轮换县级储备粮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低价轮出储备粮问题,认真贯彻上级县级储备粮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县情,制定出台《平陆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加强对县级储备粮出入库质量管理,杜绝县级储备粮混储;认真贯彻上级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相关规定,结合县情,制定出台《平陆县县级储备粮油轮换管理办法》,进一步提高轮换管理水平;加强储存管理,按照要求,及时轮换,进行网上交易,实现信息化管理。违规动用轮换费用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加大对相关案件的查办力度,相关责任人已受到党纪政务处分。

  (9)关于“‘靠粮吃粮’。一是违规向下属企业摊派费用。2012年至2014年,违规在下属企业摊派本应由单位支付的稿酬费、仓库改造费、水果款等21.28万元,加重企业负担。二是违规兼职取酬。个别工作人员兼任粮食企业负责人后,既在原企业领取工资,又在兼任企业领取工资。”问题的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执行财经纪律相关规定,杜绝违规向下属企业摊派费用现象发生。对于违规兼职取酬问题,移交县纪委监委处理。实际情况为个别工作人员在兼任企业只计提工资,并未领取,现责令该企业作账务处理。对于违规向下属企业摊派费用,2012-2014年,违规在下属企业摊派各项费用21.28万元,移交县纪委监委追责问责,相关人员已被处理。

  三、存在突出问题和原因剖析

  纵观市委第二巡察组对平陆县开展了涉粮问题专项巡察整改工作情况,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市委、市政府要求和兄弟县(市、区)相比,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是工程实施不合规。部分项目实施不按照项目实施管理要求,没有实施方案和工程预算、财务决算等相关资料。2019年,平陆县南村圣华粮食购销有限责任公司(晴岚库点)实施的院内地面硬化、改造大门、硬化地磅底座等项目,没有项目实施方案和工程预算、财务决算等。二是财务管理不严格。部分粮食企业财务管理手续不全,部分单据无经手人签字。平陆县圣人涧粮食储备库为职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单位电费等缴费单据无经手人签字;平陆县圣通粮食购销有限公司2020年购买安装暖气材料票据无经手人签字。三是监管职责不合规。近年来,平陆县粮食购销中心履行监管职责不符合规定要求,对下属控股公司监管不力,在管理全县粮食企业的国有资产中,检查不及时,未能严格管理国有资产。四是企业改制不到位。全县粮食系统国企改革未达到上级要求“一县一企、一企多点”目标,目前平陆县是“一县多企”,国有粮食企业有两家,分别是平陆县粮食购销中心和平陆县圣人涧粮食储备库;国有控股粮食企业有四家,分别是圣运、圣嘉、圣华、圣通粮食购销有限公司。对此我们高度重视,针对性采取措施,认真加以克服和解决。

  针对上述存在问题,认真分析内在原因,深刻反思剖析,主要表现如下:一是思想认识不够重视。对实施粮食安全战略思想认识不到位,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个别单位对落实中央粮食安全重大决策和省委、市委粮食安全部署安排的多,督促指导落实还不够闭环,虽然都按要求将中央、省委、市委粮食安全决策部署进行传达,并对相关工作做了安排,在狠抓落实、取得实效,确保上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上有差距。二是廉政建设不够常态。对粮食系统企业党建工作日常指导检查不到位,部分粮食企业党风廉政教育活动不能常态化开展,一些基层粮库党员干部纪法意识、规矩意识淡薄。三是监督体系不够健全。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对粮食储备单位规范内控管理、强化外部监管要求不够有力,粮食储备单位内部管理松散、运营混乱,涉粮职能部门监督管理缺失,权责不清,监管缺失断档。

  四、下一步改进措施

  此次市委巡察的三方面9个问题,我们已有8个完成整改,剩余的国企改革问题正在按法定程序公示,但一些深层次问题仍需持续加大整改力度,体制机制还需进一步健全。下一步,要抓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一)持续开展排查起底。要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原则,针对关键环节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摸清粮食购销领域各类问题。要在拉网式清查基础上,对矛盾集中、问题突出的企业进行针对性的突击抽查,对自查排查抽查发现问题,要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时限、预期效果和责任人,密切跟踪进展,逐一对号销账。

  (二)建立监管长效机制。要坚持守土有责,进一步压实储备粮存储企业的主体责任,强化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属地监管责任。要深入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平陆县县级储备粮管理办法》,积极探索建立有利于保障地方储备粮安全的体制机制,协同有关部门研究推动深化国有粮食企业和基层粮库改革。要坚持标本兼治,健全粮食购销系统监管长效机制,推进“穿透式”监管,探索清仓清查制度。

  (三)狠抓落实务求成效。要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作风狠抓落实。督促县发改局建立日常督导调度机制,每半月调度一次情况,并加强精准指导和统筹协调。各国有粮食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实化细化落实措施,每项任务、每个节点、每个环节都要制定具体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人,加强督办,一抓到底。

  (四)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承储企业不履行主体责任,怠于管理造成对储备粮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发现问题仍未进行整改,屡查屡犯、反复检查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的;相关监管部门行政监管不到位、不作为,责任不落实的;出现重大违规案件和网络舆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涉嫌违纪违法的,按规定移送纪委监委和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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