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新绛县人民政府批准,新绛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出让下列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申请人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拖欠土地价款、违反合同约定的单位和个人,要限制其参与土地出让活动,法律、法规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我局将根据报名截止时的申请情况,在2022年12月1日16时确定上述宗地公开出让的具体方式(拍卖或挂牌),并告知所有申请人。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公开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9日8时00分至2022年12月1日16时00分,到新绛县自然资源局获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2年11月9日至2022年12月1日,到新绛县自然资源局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1日16时00分。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2年12月1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公开出让方式
1.挂牌出让: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2年12月1日16时00分申请报名截止,竞买申请人少于三家(不含三家)时,该地块采用挂牌方式出让,挂牌时间定于2022年11月29日8时00分至2022年12月9日上午9时00分,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挂牌地点:新绛县自然资源局四楼交易厅。
2.拍卖出让: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至2022年12月1日16时00分申请报名截止,竞买申请人超过三家(含三家)时,采用拍卖方式出让,拍卖时间定于2022年12月9日上午9时00分。拍卖地点:新绛县自然资源局五楼交易厅。
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本次出让设有底价(底价保密),低于底价的流拍。
(二)挂牌时间截止时,有竞买人表示愿意继续竞价,转入现场竞价,通过现场竞价确定竞得人。
(三)根据新保住办字[2020]9号《新绛县公共租赁住房配建实施细则》要求: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建筑面积5%的比例配建公共租赁住房。建成后由政府无偿收回,产权归政府所有(具体以细则为准)。该项目商品房和安置房不再单独配建公租房;商品房部分应配建的公租房按照商品房销售均价向县政府缴纳配建费;拆迁安置房配建公租房费用由县政府承担。
(四)根据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转发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的函》的函,新建居住建筑应符合建筑节能、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的要求。
(五)该项目涉及安置房建设,竞买人须与住建局签订协议后,方可参与该宗地竞买报名(住建局函告自然资源局作为签订协议的依据)。
(六)政府回购安置房价参考评审价格确定为3800元/㎡;回购住宅面积约53000㎡,其工程质量、配套设施、立面效果等与小区商品房相协调。
(七)申请人竞得土地后,拟成立新公司进行开发建设的,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新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出让人可以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在竞得人按约定办理完新公司注册登记手续后,再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也可按约定直接与新公司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八)该宗地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属人员密集区,在挂牌成交后需与新绛县自然资源局矿产资源管理股对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事宜。
(九)竞得人须在交地后一年内开工建设,自开工之日起三年内竣工。竞得人不按时开、竣工建设的,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的规定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十)根据财政部、自然资源部、中国人民银行(2007)29号文件之规定,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不包括代收代缴的相关税费,另行收取。
(十一)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口头、电子邮件和邮寄报名。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十二)如出让公告的内容与出让文件的内容出现不一致,以出让文件为准。
八、保证金的交纳
开户单位:新绛县财政局
开 户 行:山西新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大街分理处
账 号:657104010300000000194
行 号:402181600042
注:交纳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
项目编号 2022出供-013号
九、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新绛县自然资源局
联 系 人:马先生 刘先生
联系电话:0359-7523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