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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运城市公共环境卫生文明行为规范具体内容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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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2 10:5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运城市公共环境卫生文明行为规范具体内容是什么??

《运城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条文:公民应当维护公共环境卫生,遵守下列文明行为规范:

(一)不随地吐痰、便溺;

(二)不乱扔果皮(核)、纸屑、烟头、口香糖、废电池、塑料袋、一次性餐(饮)具等废弃物;

(三)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在非指定场所放置、倾倒生活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

(四)不露天焚烧秸秆、落叶、树枝、枯草、垃圾等产生烟尘污染的物质,不在禁止区域内露天烧烤;

(五)不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在非禁止吸烟场所吸烟时合理避开他人;

(六)不随意张贴、喷涂、悬挂广告,散发传单;

(七)不踩踏草地、攀折花木;

(八)爱护公共环境卫生设施;

(九)保持公共厕所卫生,文明如厕;

(十)在公共场所咳嗽、打喷嚏时遮掩口鼻,在呼吸系统传染病发生时自觉佩戴口罩;

(十一)自觉配合相关传染病检验、隔离、治疗等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十二)其他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的文明行为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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