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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乡县强宜庵免减差徭记》碑文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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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22 10:27: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最近,笔者认真研究了清同治十三年(公元1874年)《虞乡县强宜庵免减差徭记》碑文。
《虞乡县强宜庵免减差徭记》碑.jpg
该碑现存于永济市博物馆,为青石质,竖长方形,高200厘米,宽76厘米,厚16厘米。

碑身周边线刻4厘米宽的装饰花纹带,图案为牡丹、莲花配以瓶花。
《虞乡县强宜庵免减差徭记》碑局部.jpg
正文14行,满行68字,字径2.5厘米,楷书,由时任工部右侍郎阎敬铭撰文,前知虞乡县事汪守正校阅,生员屈炎炳书丹。

碑阴局部漫漶磨蚀,文分上下两部分:

上部刊刻同治八年(公元1869年)十一月三乡绅士请求设立里民总局的报告及虞乡知县强宜庵的批示,共23行,满行20字,字径2厘米;

下部刊刻同治九年(公元1870年)春,虞乡知县强宜庵亲自厘定的车马、大差、杂差等供应章程,共17行,满行24字,字径3厘米;

以上皆为楷书,由张成德刊石,民国《虞乡县志》卷九收录有碑阳文。

撰碑者阎敬铭从社会治乱、政权存亡的高度立论,通过对我国封建社会唐宋以后及明清以来赋役制度发展变化剖析和深刻探讨,比较生动、形象地记录了原虞乡知县强宜庵上任伊始,就大刀阔斧减免各项差徭、减轻当地农民负担的政绩,突出强调了“恤农为政事之本”的社会命题,在新时代的今天仍具有一定现实意义。

为政之本在恤农

碑文对农民生活的境况有着真切的呈现,怀有笃厚的恤农情结。开头便是:“天下有苦无复之而仍忠于事上者,其农民哉……使天下知农之利、农之乐,而世于以治。”大意是说,天底下最辛苦的就是农民,却还日复一日地耕耘稼穑;没有种过庄稼的人,不知道农民的辛苦,就不太仁义了;孟子说,国家的政策首先不应该耽误农事,只有宽松徭役,才能使人们明白农业的好处和农民的快乐,国家才能得到治理。

碑文又说:“溧水强宜庵邑侯来权虞篆,下车之始,恤民力已竭,且虑历久召乱也……邑侯之心,不诚知恤农为政事之本哉?”意思是,从江苏省溧水县来虞乡县当县令的强宜庵,上任伊始,十分体恤农民之贫穷困苦,担忧时间长了引起社会不安定……县令的心里很清楚恤农为政事之根本。碑文还记载了:“年来岁谷不登,日循陇亩,目睹虞民卖妻鬻子,泣涕愁悲,无可如何……”意思是,以前年景不好,收成欠佳,亲眼看到虞乡农民因生活所迫,把妻子儿女卖给别人,啼饥号寒,悲哀忧愁,没有办法。

如上所述,作者以白描的手法,深切地刻画了封建社会最底层老百姓的穷困潦倒,在一定意义上都是恤农思想的具体反映。

民心民意要顺乎

纵观碑文作者阎敬铭的人生历程,无论是他青少年在陕西省大荔县黄河岸边稼穑耕种、关中书院刻苦求学的时期,还是中晚年在永济中条山下退休隐居、聚徒授经的生活,都能看出他对农民生活境况体味深切,其中,整饬吏治以恤农、民心民意要顺乎,是其重要的为官理念。

“向者,虞民之苦同为受之。今兹之免且减者,不亦宽及先生之力,即愿为之记,其勿辞……”大意是说,过去很长时间里,我和老百姓一起遭到苛捐杂税盘剥,生活十分凄苦,如今享受到知县强宜庵的恩惠,老百姓就给你立碑为证,不要推辞。“使强侯即真于虞任事日久,必能为虞人筹无穷之利,于以副朝廷立法、劝农、仁民之至意……”大意是说,倘若强宜庵能够长久在虞乡县担任知县,体察百姓穷困,顺乎民心民意,那么必定能为虞乡老百姓谋取很多利益,以体现朝廷公正立法、劝农稼穑和仁爱百姓的为政本意。

碑阴处的刻文,记载了知县强宜庵答复当地三乡绅士关于设立差务总局的批示:“境内差务浩繁,苦乐不均,实民力有不逮也。既经众绅公议,共体时艰,以顺舆情而纾民力,仰即设里民总局,准如所禀,以为定章……”说明强宜庵体察民情,顺乎民意,宽纾民力,同意百姓意见,成立里民总局,并且以刻碑的形式确立下来,广而告之,体现了为官者一定要顺乎民心民意的从政理念,真实反映了晚清名臣阎敬铭的民本思想。

规章制度须遵守

阎敬铭(公元1817年~公元1892年)素有晚清“救时宰相”之称,陕西省朝邑县赵渡镇(今陕西省大荔县)人,道光二十五年(公元1845年)进士,历任山东巡抚、户部尚书、兵部尚书、军机大臣等职。他不畏强权,弹劾不法,崇廉尚俭,整顿差徭,惩贪扶正,严防中饱,一生为官清正廉明,深知整饬吏治以恤农是重要的为官之道,理财尤重节流,是我国历史上的理财专家之一。慈禧太后在议修颐和园时,阎敬铭以“库银缺少,列强环伺,不宜居安妄为”为由,坚决不予开资,受到慈禧太后斥责,给予“革职留用”的处罚。在短暂的从政生涯中,他曾7次被罢免官职,或居京留用,或返乡待用。

他忧国忧民,乐善好施,热心地方公益事业,储粮备荒为百姓,不仅捐款修建义学,而且倡导、督促在(朝邑)县城西侧(今大荔县城东17公里处的朝邑南寨子)建起一座“丰图义仓”。这在当时是全国唯一的一座民间粮仓,可储粮500万公斤。慈禧太后题名“天下第一仓”。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政府仍沿用其作为粮站,如今已是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阎敬铭的故乡原朝邑县与河东原虞乡县二者直线距离不足百里。他告老还乡后,曾寓居原永济县的下寺村、原虞乡县的屯里村、楼上村,最后客死楼上村。寓居永济期间,他家风严谨、和睦乡邻,聚徒授经、讲学不辍,赠人墨宝、主持公道,受人敬重。侨居虞乡县屯里村时,当他看到当地许多“生童”无学可上时,就一边调养身体,一边设馆教学。

据比阎敬铭小24岁、同在朝廷为官、当过光绪皇帝师傅的翁同龢在其日记里记载:阎敬铭在清廷“11次起用,退居16年,在中条山讲学,可敬,可敬”。在楼上村,有一座不事雕琢、自然质朴的“阎家楼”,是由他的三儿子阎迺竹修建、阎敬铭和家人及其后人的居所。宅院正院门楼上题刻着由阎敬铭亲笔撰写的一副楹联:“处物要吃亏立身要吃苦,治生不求富读书不求官。”这副楹联,包含着不计较个人得失、不为功名利禄束缚的旷达情怀,既是阎敬铭一生治学、为人处世的体会,也蕴涵着他对子孙后代的殷切希望。100多年来,阎氏子孙坚持和传承家风家训,勤奋努力,代有贤才。

为保证吏治清廉,有章可循,阎敬铭在碑文中提出:“择其甚害者免之減之,著为定章……”意为,选择一些严重损害虞乡县老百姓利益的苛捐杂税项目予以减免,并且立下规章制度,严格遵守执行。又如前文所述,知县强宜庵在答复当地三乡绅士关于设立差务总局的批示上说:“境内差务浩繁,苦乐不均,实民力有不逮也……以为定章……”说明了强宜庵体察民情,关爱民生,严禁苛捐杂税,将其用途、次数、额度等,以规章制度的形式确立下来。“流水车马刊两连票,存署盖用图章,局中见票支应……”严格按照规定要求办理有关财务支出手续,予以公示,体现了强宜庵遵守国法和各项规章制度的为官之道。

总之,碑文昭示了“察吏”与“恤农”在国家治理中的极端重要性与内在关联性,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意义深远。

祁涛/图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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