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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如何取用运城盐湖保护范围内淡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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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12 10:07:5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如何使用盐湖保护范围内淡水资源?

《运城市盐湖保护条例》第二十条条文:

直接取用盐湖保护范围内地下淡水资源的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国家取水许可制度和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的规定,向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行政审批服务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取水许可证,缴纳水资源税,取得取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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