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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 问:开发商售房是否可以捆绑销售地下室和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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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5 18:41: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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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运城)天玺城购买住房时开发商要求必须购买地下室,<<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第二条第七小条规定:以捆绑搭售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迫使购房人接受商品或者服务价格。所以,我想求证是否可以房子地下室一起销售?希望有关部门给予解答。

运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切回应,解答如下:

经核实, 该公司销售房屋和地下室是置业顾问同购房客户协商一致的情况下,才为客户办理有关手续的,该公司不存在强买强卖行为。已购房和地下室的,如不满意,只要本人提出申请,该公司可当日为其办理退房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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